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统筹学院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国家人事、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学院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教师发展等规划及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学院党建考核工作。
三、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移,统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问题处理。
四、负责学院管理的副处级、科级干部选拔、考察、考核、任免、交流、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相关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协同纪检监察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负责后备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内表彰、评优评先、党内关怀帮扶。
五、统筹学院人才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工作,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办理人员录用、调入、调出、辞职辞退等手续。
六、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职称评聘结合机制,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
七、负责人事档案收集、整理、保管、转递、查阅利用。
八、负责人事数据统计、报表上报、编制年报等。
九、负责教职工工资、绩效、津贴补贴核算发放;管理社保、职业年金等,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负责非编员工用工管理,规范非编员工招聘、考核和待遇保障。
十、处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协调,办理退休、延退、返聘手续。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违规违纪违法干部开展初步调查、立案核查。
十一、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训、培养计划,开展青年教师培养和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工作。组织教师下企业实践、访学研修、技能提升、学历提升。
十二、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组织师德教育、考核、奖惩。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处理师德失范问题。
十三、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
十四、负责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技能大师、人才计划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
十五、协调对接上级组织、教育、人社等部门,完成各项督查、检查、评估。
十六、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