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经国家人社部备案许可的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机构备案号为S000052000037),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评价合格者颁发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23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培训市场,增强工作透明度,我院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级别
序号 | 职业 | 工种 | 认定等级 |
1 | 茶艺师 | 茶艺师 | 5、4、3 |
2 | 电工 | 电工 | 5、4、3 |
3 | 工程测量员 | 工程测量员 | 5、4、3 |
4 | 计算机维修工 | 计算机维修工 | 5、4、3 |
5 | 汽车维修工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5、4、3 |
6 | 架子工 | 架子工 | 5、4、3 |
7 | 互联网营销师 | 直播销售员 | 5、4、3 |
8 | 餐厅服务员 | 餐厅服务员 | 5、4、3 |
9 | 车工 | 数控车床 | 4、3 |
车工 | 普通车床 | 4、3 | |
车工 | 车工 | 5 |
二、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社会实际需求,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三、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时间及地点
每年面向社会计划组织4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上、下半年各2次。根据社会人员报名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认定批次。每批次认定工种及报名截止时间和认定日期另行公告。
报名成功后根据考试通知,确定考试日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遇考试时间调整,会提前通知)。
评价地点:
1.理论知识考试地点: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市金海湖职教城文翰路1号)。
2.技能操作考核地点: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市金海湖职教城文翰路1号)。按照考试工种安排到相应系部实操场地教学考试。上述考核具体考场安排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接受报名。学院职业技能技能认定中心联系人:赵老师13985350163
(二)报名时完成材料审核、缴费成功视为报名通过。报名材料缺项、未通过审核、缴费未成功的一律不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申报条件
此次开展认定各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公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准。
(四)报名要求
1.申报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向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提出申请。
(1)申报材料包括: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复印件(带原件审核);④工作年限承诺书(要求本人签名并确认);⑤电子白底照片(不大于200KB,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2)申报人员认真填写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导入模板;③考生信息汇总表。
2.申报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评价费。申报人员需提供:
(1)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职业资格网上查询的,可不提交)。
(2)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网上查询系统中注销相关数据。
(五)报名缴费
本着公益性、成本补偿的原则,参考黔价行事字[1998]172号文件与毕人社通[2015]476号文件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现阶段学院各认定工种考核条件及设备耗材市场价格情况,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种、级别收费标准为初、中、高级分别为200元/人、280元/人、400元/人,社会人员报名另收取ATA平台管理费30元/人。后期将结合经济发展、认定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并在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颁发证书
1.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达到60分(含)为合格。
2.考生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技能大赛并获得相应名次的,按照主管部门下发的大赛文件,技能操作考核参照大赛成绩评定。
3.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证书参考样式,制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合格人员信息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
五、其他事项
(一)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信息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
(二)资格审核地点: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市金海湖职教城文翰路1号)同心大楼409室(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认定认定中心)。
(三)如遇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857—8303299,13985350163,18785722548咨询。
备注: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报考免缴费用,教师按照人社部发〔2020〕96号文件执行,学生按照黔人社通〔2021〕237号及“双证书”行动要求执行,只需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