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院务公开 制度(试行)》的通知

中共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院务公开

制度(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切实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制度(试行)》。经学院党委审议研究同意,现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制度(试行)

中共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19

(此页无正文)

附件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制度(试行)

为充分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不断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促进依法治校,保证和维护群众的核心权益,着力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党务院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原则。党务、院务公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务、院务公开的事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三)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要根据党务、院务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方式,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保证党务、院务公开的及时有效和有序。注重实际效果,力戒流于形式。

(四)坚持促进学院发展的原则。开展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要有利于调动师生员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提高师生员工对学院各项改革措施、重大决策的认可度,处理好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院的发展。

三、党务公开内容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作风建设。

(五)制度建设。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

l.的重大经济决策和改革方案

2.年度工作目标和任期发展规划

3.财务宏观收、支状况及重大投资项目

4.机构设置调整及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

5.重要的人事任免情况

6.大额固定资产管理、变更情况

7.重要的单位内部奖惩规定及执行情况

8.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人述职、述廉情况

9.其它需要公开的重大问题。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

1.平等协商签订的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合同方面的问题及执行情况

2.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3.对职工考勤情况

4.其它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

五、党务、院务公开的途径及形式

(一)通过教代会、院务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学术委员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通过文件、公告、简报、校报、校刊、会议纪要、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图片宣传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重要新闻、信息及时向市、省级新闻媒体推荐发布

(六)设立书记、院长信箱以及设立举报电话等。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

建立党委书记、院长负总责的领导机制。成立党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党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党务、院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决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将党务、院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督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措施,并将其纳入部门管理程序,保证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

七、党务、院务公开要求

(一)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对实行党务、院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工作的责任感,以便把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公开工作抓实、抓好,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

(二)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不断增强群众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要教育和引导师生员工正确理解民主集中制并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协调和检查,要注重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各相关部门在党务、院务公开后要及时通过多种形式收集教职工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并要认真地进行研究、分析和解决。对群众提出合理的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五)党务、院务公开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