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度车辆租赁供应商遴选公告
一、项目内容
车辆租赁供应商遴选
二、最高限价
项目报价不能高于毕节市机关事务局 毕节市财政局印发的《毕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办法》(毕管通〔2024〕1号)中的公务租车支出参考标准,租赁车辆和雇佣驾驶员条件以具体文件要求为准。
三、报价原则
1.供应商提供所有报价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可参与报价,反之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备参与询价资格;
2.供应商自行了解相关文件依据,供应商根据需求清单进行报价。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五、费用支付:按年度支付费用,每年度根据车辆租赁情况据实支付费用。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报价方如有缺项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作废)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相关依据(自行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
5.报价单(直接打印需求清单进行填写后加盖公司公章);
七、确定中标方式
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以后,按照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日租合计价格最低者中标原则,确定本次询价中标人。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具有资格参加本次询价,若供应商未满足三家,本次询价活动终止(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
八、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该公告发布后,报价单位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5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至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同心大楼7楼708办公室。联系人:汪老师,电话:15585751201,逾期或未按要求送达的不予受理。(注:报价文件提交时请先电话联系)
九.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15时
附件1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租车需求清单 | ||||
车型类别 | 车辆租用费(元/辆/日) | 驾驶员雇佣费(元/人/日) | 其他费用 | 车型配备参考标准 |
中型客车(10-19座) | 1.燃油费(充电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等由用车单位据实结算 | 排量<=3.0L、价格<=25万元 | ||
大型客车(20座以上) | 价格<=45万元 | |||
注:租车旺季(春节假期期间和6-8月份),租赁价格可适当上浮,但不得超过租赁费用上限10% |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联系电话: